
上篇最後留低咗一條問題:如果一間茶餐廳今年已經俾咗成年租金,嗰筆租金計唔計落「延唔延長營業一個鐘」嘅成本度?答案係唔計。點解?因為嗰筆租金已經變咗沉沒成本(Sunk cost)。
上兩篇我哋一直咬住「邊際」兩隻字唔放:做決定嗰陣,只係計會因為呢個決定而改變嘅利益同成本。沉沒成本就係呢句說話嘅反面——佢係一筆已經俾咗、而且收唔返嘅錢。你做又好,唔做又好,佢都一樣喺度,數目一蚊都唔會郁。既然佢唔會隨住你嘅決定變,佢就分唔出邊個選項好啲,所以比較嘅時候一律剔走。
沉沒成本(Sunk cost):已經俾咗而且收唔返嘅成本。1. 沉沒成本唔會因為之後嘅決定而改變。2. 所以做理性決定嗰陣,沉沒成本一律唔計。
認沉沒成本唔使死記,問自己一句就得:呢筆錢會唔會因為我揀 A 定係揀 B 而唔同?兩邊一樣,佢就係沉沒成本。舉個例,你買咗張演唱會飛 $800,唔退得亦都唔轉讓得。到咗嗰日落大雨,無論你考慮去定唔去,買飛嗰 $800 都冇辦法袋返落袋。所以真正要比較嘅,只係去嘅利益(睇到場騷)同去嘅成本(車費、淋濕、嗰幾個鐘),$800 完全唔關事。
返返去茶餐廳。假設佢今年嘅租金 $240,000 已經一次過俾咗,唔退得又唔分租得。而家老闆考慮由十點延長到十一點:多開一個鐘,額外收入 $800,額外要俾嘅人工同電費共 $600。留意 $240,000 呢個數,喺「延長」同「唔延長」兩個選項入面一模一樣。

上圖將兩個選項並排擺。$240,000 喺兩邊都出現,一減就抵銷咗,所以佢對答案冇任何影響——呢個就係「唔計」嘅實際意思:唔係話筆錢唔存在,而係佢喺比較入面自動消失。剩低嘅係 $800 對 $600,邊際利益大過邊際成本,所以應該延長。就算間舖今年蝕住做,答案都一樣。
沉沒成本謬誤(Sunk cost fallacy):因為唔想蝕咗之前付出嘅沉沒成本,而繼續一個唔值得做嘅決定。1. 蝕咗嘅已經蝕咗,繼續做只會再蝕多一次。2. 每個決定都要向前望,只計仲會改變嘅利益同成本。
呢個謬誤喺日常生活好常見。你俾咗 $300 睇戲,入場十五分鐘發現套戲好悶。留低繼續睇,$300 追唔返;即刻走,$300 一樣追唔返。分別淨係一樣:留低要多蝕一個半鐘,走就慳返嗰個半鐘,所以理性嘅做法係走。但好多人會諗「我都俾咗錢喎,唔睇曬蝕底」——就係呢句嘢,令佢喺已經蝕咗嘅錢之上,再蝕多一個半鐘。
不過有條界線要小心:一筆錢係咪沉沒成本,睇佢收唔收得返,唔係睇幾時俾。假設你花咗 $8,000 買部電腦,用咗一年而家轉手仲賣得 $3,000,咁真正沉沒咗嘅淨係 $5,000;嗰 $3,000 收得返,所以你決定留定賣嗰陣,一定要計。同樣道理,如果張演唱會飛退得返一半,退得嗰半就唔係沉沒成本。
公開試點考呢個概念?最常見係俾一段情境你,入面故意夾雜一兩個沉沒成本,睇你識唔識剔走。例如:一間公司已經花咗 $500,000 做市場研究,而家決定係咪推出新產品;推出要再投入 $2,000,000,預計收入 $2,300,000。嗰 $500,000 做咗就做咗,唔計;淨係比較 $2,300,000 同 $2,000,000,所以應該推出。答題嗰陣一定要寫明「$500,000 係沉沒成本,唔會因為呢個決定而改變,所以唔納入考慮」——寫得出嚟先有分,淨係計啱條數係唔夠嘅。
講到呢度,成本已經拆咗一半:邊啲要計、邊啲唔計。下篇我哋會拆另一半——同一筆要計嘅成本,仲可以分做顯性成本(Explicit cost)同隱含成本(Implicit cost)。呢兩個名喺第三篇出現過一次,下篇我哋就會攞一盤真實嘅生意,逐項數俾你睇。
詳情:DSE 經濟補習課程
如需轉載,請電郵至 [email protected] 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