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一篇讲独资经营,最后留下一句:因为只有一个人,所以又快又自由;也因为只有一个人,所以又小又危险。要解决资金与风险,最直接的一步就是找多一个人合伙。本篇就讲合伙经营(Partnership)——多了一个伙伴之后,哪些问题会好转,以及哪些新问题会冒出来。
什么是合伙经营?
合伙经营是两个或以上的人,一起出资、一起经营一盘生意,目的是分享利润。他们叫合伙人(Partner)。香港的合伙经营受《合伙条例》(Partnership Ordinance)规管;跟独资一样,开业之后一个月之内要向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,不用办公司注册,也不用公开账目。
合伙经营(Partnership):两个或以上的人为了赚取利润,一起出资并经营的企业。1. 合伙人分享利润,同时分担亏损。2. 一般合伙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,合伙人与企业在法律上不分开。3. 每个合伙人都承担无限债务责任。
所以从手续上看,合伙与独资差不多一样容易开,快、省、又自由。不过方便是有代价的,代价就在下面。
无限债务责任,而且是连带的
合伙经营跟独资一样不是法人,所以企业还不起的债,债主可以追到合伙人的私人财产上,追讨金额没有上限。不过合伙还多一层:这个责任是连带的(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)。意思是债主不必逐个合伙人分开追,他可以挑最有钱的那一个,向他一个人追足全部债务。付了钱的那位合伙人之后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回他们应分的那一份——但如果其他人真的一无所有,他就得自己全部扛下来。
连带责任(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):合伙企业的债务,每个合伙人都要为全部债务负责。1. 债主可以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追讨全部欠款。2. 付了钱的那位合伙人,之后才向其他合伙人追回他们应分的那一份。3. 所以你挑合伙人,等于连他做生意的判断与他的信用一起挑了。

上图用一个例子讲清楚。何先生、罗先生与苏先生三个人合伙开设计公司,利润与亏损三个人平分。生意失败,企业欠债 $900,000,卖光公司的资产只凑到 $300,000,还差 $600,000。三个人里只有何先生有房有储蓄,债主不会三个人平均地追,他可以直接向何先生一个人追足 $600,000。何先生付了之后,理论上可以向罗先生与苏先生各追回 $200,000,但两人都已破产,$600,000 就变成他一个人扛。这就是合伙最大的风险:你的损失并不只由你自己的决定造成。
有限责任合伙又是什么?
香港还有一种叫有限责任合伙(Limited partnership),受《有限责任合伙条例》规管,要向公司注册处登记。里面分两种合伙人:一般合伙人(General partner)与有限责任合伙人(Limited partner)。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责任以他的出资额为上限,亏损再大也不会超过那笔钱;不过作为交换,他不可以参与管理,一参与就立刻变回无限责任。而且无论如何,至少要有一位一般合伙人,他仍然承担无限债务责任。
有限责任合伙(Limited partnership):一种要向公司注册处登记的合伙,里面至少有一位一般合伙人与一位有限责任合伙人。1. 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,承担无限债务责任。2. 有限责任合伙人只出钱,责任以出资额为上限,也不可以参与管理。
优点在哪里?
- 资金来源较多:几个人凑钱,本钱立刻大过独资一大截,要扩充容易得多。
- 有分工:一个管账、一个做销售、一个看生产,不用一个人包办。
- 风险有人分担:亏损的时候不是一个人扛全部。
- 决策有人商量:出主意的人多了,看漏眼的机会小一些。
- 成立仍然简单:一张商业登记证就能开业,不用公司注册,账目也不用公开。
- 借钱比独资容易:银行看的是几个合伙人加起来的信用与资产。
缺点在哪里?
- 无限债务责任,而且是连带的:一个合伙人惹出来的债,可以要另一个赔足。
- 互相代理:每个合伙人在业务范围内签的合约,约束全体合伙人。
- 利润要分:赚到的钱不再是一个人的。
- 决策慢、容易起争执:意见不同的时候要谈,谈不拢就拖住整盘生意。
- 企业寿命短:一位合伙人去世、退出或破产,合伙关系立即解散。
- 资金始终有限:能凑几个人?要大规模集资,一定要走向有限公司。
互相代理(Mutual agency):每个合伙人在日常业务范围内,都是整家合伙企业的代理人。1. 他签的合约,约束全体合伙人。2. 所以一个合伙人做错决定,其他合伙人一样要承担后果。
考试怎样问?跟上一篇一样,经营形式一定考比较,例如「试解释合伙经营相比独资经营的两个优点」,或者情境里有独资东主打算找人合伙,要你解释转变带来的好处与坏处。每一点都要写成比较句才有分:不要只写「资金来源较多」,要写「合伙经营由两位或以上合伙人出资,本钱多于独资东主一个人的储蓄」;不要只写「有风险」,要写「合伙人承担无限而且连带的债务责任,一个合伙人还不起,其他合伙人要补足」。答完每一点记得扣回情境的规模、本钱与风险。
合伙解决了独资的资金与分工问题,但最大的那个风险——无限债务责任——不但没有解决,还因为连带而变得更难拿捏。要真正切断企业与东主之间那条线,就得找一个法律上独立的「人」出来承担。下一篇我们就讲有限公司(Limited companies):为什么一家公司可以自己欠债,而股东又为什么可以只亏有限的钱。记得留意我们的 Blo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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